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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馮漢章 我是在1994年4月有幸得遇師尊的,我通過修煉身心受益無窮。99年邪惡公開迫害時,我也去北京上訪,但到北京後被惡警非法拘留遣返。在派出所我被逼寫“不修煉”的保證,後單位又逼我寫“不修煉”的保證,我抄了一份“保證”並簽了字,後來惡警來我家把大法書收走了。我通過這幾年的不斷學法,悟到我簽“保證”是自己修煉路上的污點,是對大法的褻瀆,是在走舊勢力安排的路,在此嚴正聲明我以前所寫的、所說的、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以後一定堅定的走好師父安排的路,堅修到底,做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三件事,不辜負師父的救度。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5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12/7692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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