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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聯芳

    在99年7月那年, 派出所來到我家,叫我不要煉“法輪大法”,當時我為了擺脫他們,我就說了 “不煉法輪大法”,現在通過學煉“法輪大法”後,我才明白我曾經說過的這幾句話是錯的,現在正式聲明銷毀。我一定要修煉下去,“法輪大法”是正法,“法輪大法”是宇宙大法。今後加倍彌補以前的過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5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18/112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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