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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焦房蘭 99年7.20過後第四天,街道主任帶領鎮政府的人到我家叫我寫“保證書”和交大法書。我回答,沒文化不會寫。來的人說,我給你寫好了你簽個名吧。當時我就想我不是真心的,我是騙他們的,簽了字我也照樣煉,我簽了,還交了兩本大法書。有一次我騙老伴說:“我不煉啦。”通過學法和看到同修寫的心得體會,知道自己這麼做是錯誤的。總之自己有一個怕字和一個私心。修煉法輪大法是嚴肅的,這是對大法的不敬,對自己的不負責。自己覺得很對不起師父的慈悲救度。我嚴正聲明:我簽過的字和我說過的話全部作廢。洗刷污點,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13/7695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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