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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胡培蘭 我98年有幸得法,常和同修一起學法煉功。由於常人心重,在99年7.20迫害開始後不幾天,學校領導召集煉法輪功的教師,要求當場寫書面保證“不煉了”。由於自己怕心重及欺騙領導的常人心,就照著別人寫的抄了一份交差,以免後來政府找麻煩。一直到現在我才醒悟過來。因此,我在此聲明:寫過的“保證書”一律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14/7707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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