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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清 由於我沒學好法,不能按大法的標準來要求自己,在邪惡的看守所、勞教所期間,在求安逸之心、怕心的帶動下,違心的說了、寫了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話,在此特鄭重聲明:在邪惡的看守所、勞教所期間所寫的對師父、對大法不敬的話、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事一律作廢。我要以法為師,嚴格要求自己。做一個師父的合格弟子。緊跟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6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14/7707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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