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彩雲 在2000年去市府請願時被拘留,由於親情和學法不深,在不清醒的情況下,在家人寫的“保證書”上按了手印。通過實修重新認識到,以前所作所為對不起師父對自己的救度,心�媟P到非常後悔,特此聲明:以前所寫的“保證書”作廢。洗刷污點,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6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14/77073.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