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

    聲明人:劉金娥

    99年7.20以後,我和一位同修去發真像資料,被邪惡抓到派出所,在拘留所被非法關了1個半月,後被非法判勞教。在拘留所被迫害導致身體嚴重不適,被保外就醫。但邪惡要我簽字,要家人寫“保證”。由於學法不深,正念不足,做了錯事,對不起大慈大悲的師父,對不起偉大的佛法。現嚴正聲明:所做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今後一定加倍彌補損失,向世人講真象,跟上師父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5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17/77281.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