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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金娥 99年7.20以後,我和一位同修去發真像資料,被邪惡抓到派出所,在拘留所被非法關了1個半月,後被非法判勞教。在拘留所被迫害導致身體嚴重不適,被保外就醫。但邪惡要我簽字,要家人寫“保證”。由於學法不深,正念不足,做了錯事,對不起大慈大悲的師父,對不起偉大的佛法。現嚴正聲明:所做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今後一定加倍彌補損失,向世人講真象,跟上師父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5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17/772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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