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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慧 我6歲的時候,媽媽被惡警抓到拘留所去了,那一天,爸爸休班,我和爸爸、外公一起去拘留所看媽媽,警察打開關媽媽的房門,爸爸還沒有進去,我就先跑了進去,媽媽穿著紅棉襖坐在床上,我看見媽媽的肩膀上有白色的豆奶粉,又看見媽媽難受的樣子,就說:媽媽你不要再煉了。媽媽說,不要怕,有師父在。媽媽一說我就不怕了。過了幾天,惡警就把媽媽放回來了。我問媽媽,你的紅棉襖上怎麼有豆奶粉呢?媽媽不告訴我,過了幾天我才知道,那是惡警給媽媽灌食灌的。以後,我一定不說“不煉了”,我向師父保證,要好好修煉,跟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6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20/7750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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