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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彩婷

    2002年4月我被派出所從家抓走,問我還煉不煉法輪功了,我說煉,就把我非法教養一年,去後它們逼我洗腦,不讓我睡覺。後來我看到了有些學員不接受洗腦,被它們逼得精神不正常的、不會走路的,於是我害怕了,腦子漸漸的沒有法了,再加上天天聽、看誹謗大法的宣傳,我開始動搖了,就寫了“三書”。做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現聲明以上做的違背大法的事全部作廢。堅定修煉,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5月3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20/775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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