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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光瓊 2001年我被非法勞教時,被迫寫了“保證書”,既背叛自己的信仰又出賣了師父。在2003年街道辦的人到我家說了一些話,迫使我家人幫我寫了“保證書”,強迫我簽名。現在嚴正聲明所有這一切全部作廢。以堅不可摧的正念正行做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並且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4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20/7750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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