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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汪景華 我於99年12月進京正法,後被邪惡拘留,在此期間,在高壓的迫害下,被迫寫下了“不修煉”的保證書,特此聲明:以前所說、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緊隨師父的正法進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6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20/7750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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