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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高德珍 在3月25日下午約4點半時,我在廠生活區路口賣青菜,被劫持到派出所。年輕警察強拉我的手按手印,後照了我的人頭像,代我寫了甚麼“悔過書”,要我簽名,以後不再找我麻煩。在不夠理智情況下,配合了邪惡,回到家�埵Y飯也不知香了,學到經文《大法堅不可摧》。“作為大法弟子,你的一切就是大法所構成的,是最正的,只能去糾正一切不正的,怎麼能向邪惡低頭呢?怎麼能去向邪惡保證甚麼呢?”後悔莫及。97年得大法,99年11月底上京,200年從勞教所回來幾年學法少,修得不精進,跌跌絆絆的走到今天。在哪�媔^倒就在那�堛旭_,以上我的手印、簽名一律無效。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21/7754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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