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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朱長蘭 我於1998年得法,2001年去北京證實大法,被邪惡非法抓進看守所50天,因不放棄修煉又被勞教二年。到勞教所後,因理智不清被迫接受洗腦,寫了“三書”。現在我聲明所寫的一切全部作廢。重新走上修煉大法的路,加倍彌補以前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6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21/7754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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