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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唐旭軍 凡是原公安國保大隊、派出所找我所謂“談話”、“簽字”,都不是我本人的意願,是他們寫的,代表不了我。特此嚴正聲明,所有我簽的字作廢!全盤否定邪惡舊勢力的安排,堅定的維護大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6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23/7775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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