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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孫春蘭 我是96年修煉大法的,修煉中,我的身心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在7.20的邪惡迫害誣陷大法時,我們一家因為不放棄修煉,被政府派的惡人抓去,先在太陽底下曬,而後進行毒打。它們打了我一個多小時,而後用開水燙我,用電棍電我的小女兒,十幾個打手圍著我十五歲的兒子打罵。經過幾天的折磨後,罰了我們一筆錢才放我們回家,此後它們經常像土匪一樣翻牆進入我家,翻箱倒櫃連拿帶搶,直到實在沒有可拿的才走。2000年10月27日我們一家又到北京證實大法,我和愛人在天安門廣場被抓,我愛人被非法勞教三年,我被勞教一年。大女兒一人在家,小女兒和兒子去了外地,一家人被迫害得妻離子散。我在勞教所期間,每天早上5點起床,除吃飯外一直干到晚上11點,有時通宿幹活,稍有不慎則會被電棍電,期間又對我們進行強制洗腦。在強大的壓力下,我寫了“三書”。從勞教所回家後,同修們都來關心我,我總是有個心結,覺得自己向邪惡低了頭,自己還是一個大法弟子嗎?可又遲遲沒有勇氣寫出自己的錯誤。現在我嚴正聲明:我在勞教所寫的所謂“三書”一律作廢。重新走進大法修煉中來,勇猛精進,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6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25/7789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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