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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趙彩虹

    在2001年至2002年,我多次去勞教所看望父親、母親(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在門衛,惡警逼迫家屬在登記本上有謗師、謗法的一欄上劃勾號,我違心的劃了,這是對師父、大法犯下了罪,我一直很後悔,特此聲明:以前所做的一切作廢。我知道父母在大法中受益,深知大法好,我雖然不煉功,但我永遠支持法輪功。今後利用機會告訴人們法輪大法好,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04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26/779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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