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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長英 我1996年4月得法,身心受益,全家先後都得了大法。就在大法洪傳之際,1999年7月20日,江××開始了血腥迫害法輪功。因為我是國家幹部,他們對我進行身心摧殘。在邪惡迫害下,寫了“三書”,幹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幹的事。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這是我最痛心的事情。現在我嚴正聲明:緊隨師父堅修大法,以前向邪惡寫的甚麼東西全部作廢、無效。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5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27/7808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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