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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彥燕(劉艷) 在2002年我去勞教所看望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爸爸、媽媽),在門衛,惡警逼迫家屬在登記本上有謗師、謗法的一欄上劃ˇ號,我為了能見到親人,違心的劃下了ˇ號和說了謗師、謗法的話,我知道這是對師尊、對大法犯下了罪,我非常痛心、後悔,特此聲明:我幾次所劃的ˇ號和說了謗師、謗法的話作廢。今後我要在法中勇猛精進,堅定實修,做好師尊交給我的三件事,一修到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6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27/7808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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