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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家屬劉雙連 今年元月18日下午2點多鐘,公安處與我丈夫單位領導聯合採取欺騙手段,通知我丈夫去單位領取春節物資,然後以他前兩天給本單位職工發了兩張法輪功真像光盤為由將他非法劫持到拘留所關押。對此,我丈夫以絕食抗議。大過年的,拘留所怕鬧出人命案造成不好影響,於22日下午1點多鐘打電話通知我們車間書記與保衛室主任要我將丈夫接回家。我隨車間書記與保衛室主任坐車到拘留所後,看到我丈夫因咳嗽、嘔吐,臉色蒼白,無身支撐身體。無奈,只得由車間書記與保衛室主任兩人扶著他走出拘留所小號子。這時拘留所所長拿著張釋放證要我丈夫簽字。當時我看到丈夫被折磨得難以支撐自己的身體了,就毫無顧忌的替丈夫在釋放證上簽上自己的名字。現在我知道這樣做錯了(不應該配合邪惡)。特此嚴正聲明我在釋放證上的簽名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6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28/7815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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