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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董莉莉 2000年7月,我去北京上訪,當時被警察非法拘留。回來後,由於當地公安局、“610”、辦事處、單位、家�堛瑰ㄓO。我違心的寫了幾句。後我又因給區政府領導寫信,被送到強化洗腦班。現在我聲明在我神智不清時寫的、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一律作廢。堅修大法到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4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28/7815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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