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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孫學榮 99年因丈夫進京上訪,我被縣公安局非法關押,後取保後審,在釋放那天,公安局以家屬不簽字不讓回家為由,把我叫到公安局讓我在表格上寫了“不上訪、不煉功”的保證書。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做了自己不該做的事,故特聲明:凡是在壓力下所寫、所說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我一定按師父講的和大法的要求去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6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29/7823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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