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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尚紅霞 我於97年喜得大法,在幾年的修煉中,有過修煉的喜悅,也體會過修煉的艱辛和神奇,也做過一個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每當回想到這些我的心就難過。今天把它寫出來以示自己對所犯錯誤的懺悔。99年10月26日我和幾個同修去北京正法,被抓回關押市監獄受迫害,家人花了15000元將我保出。2000年9月我第二次去北京正法,途中被抓回關押在市拘留所迫害8個月後送勞教。在勞教所的高壓和酷刑折磨中,自己承受不住,寫了所謂的“保證書”,給大法抹了黑,給自己的修煉道路留下污點,對不起師尊的慈悲苦度。現特此聲明:在勞教所中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要努力做到師尊所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6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1/7842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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