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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玉香 我有緣98年得法,身體有多種疾病,不知不覺病就消失了,99年7月大法遭到迫害,2001年正月為講真像給鎮機關幹部送一張真像資料,被他們舉報,警察到我家要翻大法書,因為我學法不深有怕心,交給警察一本《轉法輪》,被警察抓進派出所關緊閉室,要罰款,要送拘留所,我違心的寫了“保證書”。嚴正聲明,在迫害下所說、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1/7842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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