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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桂英

    我因要到北京去證實大法,不幸被警察抓住,判刑、教養。由於學法不深,有一顆嚴重的常人執著心,想早點出來,所以在拘留所違心的寫了“保證書”、“悔過書”,以及說“不煉功了、不去北京了”。這是嚴重的破壞大法。我決心跟隨師一修到底。以上在拘留所寫的“保證書”、“悔過書”完全作廢。特此聲明。以後加倍彌補。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5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19/112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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