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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郭寧 2000年2月,我被關進戒毒所,兒子為了讓我早日回家,在我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替我寫了“三不”的保證。等我回家後,才知兒子替我寫的“保證”。特此聲明:兒子替我寫的任何不符合大法的“保證”作廢。堅修大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6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1/7842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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