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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孫秀蘭 我97年得法,99年7.20後,鎮派出所找到我家,在邪惡的逼迫下,我說了“不煉了”的話。現在我嚴正聲明:我所說的“不煉了”的話作廢。決心在今後緊跟師父,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5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1/7842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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