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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徐福艷

    我是96年2月份得法的。學法後我的身體變化很大,各種疾病都消失了。99年7月20日江氏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當地派出所來我家找我讓我簽字“不煉法輪功”。當時我不在家,我兒媳婦代我簽了字。具體簽的甚麼我也不知道。第二次是9月份又來找我“簽字”。我當時跟他們說:我不煉不行,因為我煉法輪功後各種疾病都消失了。他們說煉別的。我說不會,就得煉法輪功。後來他們代我寫的。然後他們又代我簽的字。隨著學法的深入,我認識到作為真修弟子每一思、每一念都該是最純淨的,我都應該用大法來衡量,雖然他們代簽了,這也是污點,所以我嚴正聲明,過去所為都作廢。今後我堅定修煉,認真學法,做好師父說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6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2/784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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