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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靜國芬

    自7.20以來的幾年中,我因修煉法輪大法,被當地公安局、派出所工作人員強迫寫了“三書”等大法弟子不該寫的東西。說了一些大法弟子不該說的話。幾年來一直覺得很愧疚。是因為自己執著心和怕心致使。向邪惡承認了甚麼,對不起慈悲救度的大法和師尊。聲明,我向邪惡寫的文字材料和不該講的話全部作廢。堅修大法,並向世人講真象。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6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2/784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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