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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偉國 我由於學法不深,在看守所和派出所,被迫所寫的“保證書”和所講、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聲明作廢。今後一定加倍努力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彌補自己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6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3/785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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