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金英 我98年開始修煉大法,身心受益,由於對法不堅信,99年7月在派出所寫了“保證書”,給自己修煉留下了污點。2001年家人又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在洗腦班寫了“擔保書”,在此我嚴正聲明的一切所說、所寫的不符合法的言行全部作廢。重新走上正法修煉的路。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7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5/78723.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