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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鄭立艷 2003年在拘留所,我所說、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 2004年街道幹部在家給寫的“三書”和我在上面的簽字全部作廢。今後我要以法為師,做好師父安排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正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6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5/787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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