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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楊桂雲 在2004年4月21日下午4時多,區政法委、派出所及社區主任共十多人到我家,強行把我綁架到派出所,理由是它們知道了我上網揭露2000年派出所與區政法委送我到勞教所、沒經任何法律程序、在家人不知道的情況下判勞教兩年的事。派出所問這文章交給誰上網的?我不說。他們還是在家人不知道的情況下寫了一張表,連夜把我送往洗腦班對我進行洗腦。在洗腦班裡,每天生活在高壓下,在邪惡的猶大歪理邪悟的圍攻中,由於學法不深、正念不強,有怕心,各種執著心造成了一時糊塗,做了自己不該做的事。明白後大錯已成、痛悔莫及。我嚴正聲明: 2004年4月份在邪惡的高壓強化洗腦下所說、所寫、所做全都作廢。今後加緊修煉,做好該做的三件事,一切要站在法上做,正念正行,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5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6/7876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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