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鳳琴 由於自己平時學法不深、修煉不夠精進,曾先後於二零零二年、二零零三年、二零零四年三次被派出所、單位領導強行洗腦並寫“保證書”,我在此聲明:在強化洗腦及有怕心等情況下,違心所寫的一切“保證書”和不符合大法言行全部作廢。一定要精進學法,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7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6/78768.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