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劉期全
我妻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所寫的有損大法的東西一律作廢。她本人表示以後不會再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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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日期:2004年6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6/787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