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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艷秋 我1997年得法修煉。於2000年7月1號到北京證實大法,同年7月6日被抓送回當地,多次被邪惡非法拘留。2004年4月26日邪惡又在我上班處把我騙出,由四個大漢強行把我押上車,抓去洗腦班,進行強行洗腦一月零4天。在強迫洗腦期間我堅決不配合,它們不得不提前把我放出來。但我要嚴正聲明,我在邪惡處所說、所抄寫的不符合大法的東西全部作廢。我決心走好師父安排的路,正念正行,加倍彌補,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5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8/7891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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