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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曾粉玉 1996年我有幸得大法,得法之前,我有好幾種疾病(婦科病、胃痛等),行為也不好,還賭博。使自己的身體,越來越壞。後來我修煉法輪功,心身都很健康。99年江××集團禁止我們修煉法輪大法。2002年2月26日,我第三次出來集體煉功,被它們非法判了一年勞教,送勞教之前,在拘留所裡它們強迫我到地裡幹活。在勞教所裡毫無人性的警察強迫我們從早沒天亮就上工房做工,吃飯5分鐘,上廁所要請假,還有人看著,中午不准休息,一直到晚上12點,到2點鐘才有水洗澡,晚上睡覺還有三個人看管,使我不能做自己要做的事。那些惡警使用多種手段叫我接受洗腦,還用電棍電我,後來我身體長滿了疥瘡,很難受。在精神和肉體受到很大傷害的高壓下,我違心的接受洗腦了,被舊勢力鑽了空子,我違背大法寫了“三書”,期滿回家後做了更加對不起尊師,對不起大法的事。以上我做了對不起大法的行為,所做、所寫、所講有損於大法、對師父不敬的一切言行全部嚴正聲明作廢。我一定要緊跟師父正法進程,直至圓滿。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5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9/790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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