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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新華

    我97年底有幸得到高德大法-法輪功。短短幾年間,在師父的呵護與教誨下,自己思想、身心都有很大改變,家人與本人多年疾病也有所減輕和好轉,全家幸福安康。實感師父慈悲與苦度之恩。在99年7.20迫害開始後,由江氏集團操縱的邪惡到家中、到單位迫害,不讓煉功,讓寫“保證不煉功、不外出”。我堅持不配合,他們更加施壓家人,不讓兒子上班,於是我就簽了別人的名字,結果迫害更加嚴重,於是又簽下自己的名字,就這樣自己說了、寫了不利於大法和修煉人的話,大法書也交了,部份資料燒掉了。現在想來實在對不起師尊,內心感到愧疚難忍。為此特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寫的統統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堅修大法不動搖,修去名利情,做好大法弟子應做的三件事,緊跟師父把正法之事做到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6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10/790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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