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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李惠彩

    1999年7月20日迫害大法一開始,派出所就把我禁閉起來,每天兩次報到,師父發表新經文《心自明》後,公安局政保科又把我叫到公安局審問,在邪惡的壓力下,曾幾次寫過“保證”和對師父不敬的話,現特此聲明以前所寫的不符合大法標準和不敬師父的話統統作廢。今後我要加倍彌補,緊跟師父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6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10/790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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