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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恩菊 因修煉大法,在2002年7月27日被非法勞教。2003年在勞教所酷刑中,因為人心太重,正念不強,承受不住疼痛,違心寫了“五書”,並在“包教協議”上簽字,給大法造成了不良影響。為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我一定加倍彌補,在證實大法中做好大法弟子因該做的事。特此嚴正聲明:勞教期間所有簽字全部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6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10/790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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