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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韋梅金 我1999年1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因堅持信仰,2000年5月被派出所從田裡強行帶到派出所,所長對我們連打帶踢,由於自己承受不住,違心的寫了所謂“保證”,它們又強行從我家中索要了3000元錢才放人走。我回家後越想越不是滋味,就又學起了《轉法輪》,在一次向世人講真像中,被抓進了洗腦學校。由於幾個猶大使用輪流戰術,不讓我睡覺,我當時神志不清,自己還有放不下的執著,就被洗腦了。回家後,在與同修交談切磋中,能夠在法上認識法,認清自己的執著。我嚴正聲明自己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2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11/7913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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