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嚴正聲明

    聲明人:張金起

    我不是大法弟子,但通過我愛人修煉法輪大法幾年來的身心變化,我深深知道法輪大法是正法,是教人向善,身體健康,對國家對社會百利而無一害,這麼好的功法應該讓人人都學才對,那社會早就好了,也就沒有壞人了。所以我一向支持我愛人煉功,同時也按著大法的要求去做,並且對李老師無比的尊敬。但是幾天前,我到居委會開介紹信證明我是當地住戶,戶主是我,是關係到孩子上中學分配的問題。委主任說“你有事來找我了,我有事找你就不行,你這次不寫『保證』就不給你開介紹信”。因為委主任上次和派出所曾多次找我讓我寫保證不讓我愛人煉功,都遭到我的拒絕。由於對親情的執著,在他們一再要求下,違心的在他們早已打印好的所謂“保證書”上簽了字。過後我非常後悔,我是不情願的,難受了好幾天,當時我就求李老師原諒我。後來我到居委會要我簽了字的所謂“保證書”要銷毀它,他們說甚麼也不給,並撒謊說已經交到公社了。現在我嚴正聲明:我簽了字的那張所謂“保證書”作廢。法輪大法是救度眾生的,其中包括我,而邪惡卻要利用這種形式讓我對大法犯罪來毀掉我,我絕對不承認它。我請李老師原諒的本身就是不純的,這並不是原諒的問題,而是誰做了甚麼都得自己承擔,如果對大法犯下罪那不只是個人簡簡單單承擔的問題,而是要層層被滅盡,那痛苦是永無終盡的。所以我要為我自己負責,為我的永遠負責。利用機會告訴人們法輪大法好,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6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12/79233.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