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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段金榮 3月29日,公安分局惡警到我家遞給我一張傳喚通知書,由於自己學法不深,有著強烈的求安逸心,在傳喚通知書上和筆錄上簽了字。回來後,才意識到自己又做錯了,師父不是告訴我們在任何環境、任何情況下都不能配合邪惡的命令和指使嗎?簽字時,由於法理不清,生出了求安逸心,簽了字,回來後,特別後悔。雖然沒有說對大法不利的話,也是在配合邪惡,走了舊勢力安排的路,做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自己的事。在此我嚴正聲明自己所寫、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我一定靜心學法,發正念,講真象,做好師父交給我們的三件大事,絕不配合邪惡,徹底否定舊勢力的安排,緊跟師父,走好正法路上的每一步。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7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12/7923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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