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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黃明英 今年4月12日我被街辦事處、派出所的幾個人圍攻,強行綁架進本市“610”、政法委、公安幾個部門同時辦的洗腦班。在高壓下,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在此我特此聲明,在洗腦班的一切所作所為通通作廢。我決心堅修大法緊隨師,加倍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好的三件事,彌補在洗腦班所犯的錯誤。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6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12/7923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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