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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潘炳林 我在邪惡派出所、看守所,做的一切不符合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行為(如簽過的字,印過的手印,及寫過的文字)全部作廢。堅決與這一切邪惡的舊勢力決裂,堅定的走師父給我們開創的道路。堅定的跟上正法修煉的步伐,勇猛精進。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6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13/7927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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