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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韻琴 我2000年在外面發真象,救度眾生,被居委會惡人發現,在被迫害下,所說、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走正最後的路,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6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13/7927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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