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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常喜英 我是99年得法的。我是被邪惡迫害洗腦,使我一度神智不清,被家人送往精神病院治療。邪惡對我的迫害我既沒能抵制它,還給不瞭解大法的常人帶來了不好的影響。在此我聲明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堅修大法到底。加倍彌補自己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6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15/7949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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