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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希娟 我是一個不修煉的人,母親由於修煉被邪惡抓起來,家人和我都處在邪惡的恐怖氣氛中,我被停止工作。由於救母親心切,加之被抄家的痛苦,我無奈下對大法犯下了罪:寫了“保證書”、並且“保證不讓母親煉功”,還燒燬了大法書。現在明白真象,知道自己所做、所寫的全部是違背大法的,是對大法的犯罪,我特此嚴正聲明,一切違背大法和李老師要求所做、所寫的全部作廢。今後利用機會告訴人們法輪大法好,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7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16/7949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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