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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周光玉 2004年6月17日上午,我在市場買肉時,突然惡警將我強行抓進派出所,並嚴重打傷我左手才放我回家。第二天,那幾個惡警到我家來假意認錯不該打人,拿出一張事先準備好的紙威逼我簽字,扣帽子說我“擾亂市場”等。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執著心重,配合了邪惡。現嚴正聲明,我所簽的字一律作廢。堅定大法修煉,做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7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16/7949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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