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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愛珍 99年7.20後,我在惡警的脅迫壓力下,產生了嚴重的怕心和對親情、家庭的執著。因此做了對不起師父的事。借別人之手毀壞大法書籍,寫了“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這些所作所為都是對師父和大法的最大不敬,也是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過。現特此聲明,以前所說的錯話、所寫的違心的“保證書”全部作廢。以後一定按師父的要求做。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6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16/7949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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