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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楊韻萍 我於2003年6月5日隨父親到教養院找院長談有關我哥(大法弟子)手術後失血過多,身體虛弱,要求保外就醫一事,當時院長王元春在電話中說正在開會,讓我們在外邊等著,我們就在辦公樓門外等著,下午4點多,來了一輛白色小麵包車,上面下來5個警察,把我們綁架了,將我們非法勞教,我被非法勞教一年,被送進了教養院。在教養院期間,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加上惡警和猶大的威逼,我違心寫了所謂“三書”,期滿回家後,在同修的幫助下,通過認真學法,我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現嚴正聲明:以前寫的不符合大法的文字材料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決走師父安排的路,從新回到正法洪流中,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6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17/7963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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